自主招生考试及考试费缴交须知-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及考试费缴交须知
各中学、考生及家长:
为了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我校将于2015年4月3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2015年自主招生考生正式报名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名单,该名单中的考生请于4月4日至4月12日缴纳第一阶段报考费,并于2015年4月18日参加第一阶段综合文化考试(笔试)。2015年4月21日我校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的200%比例入围),该名单中的考生请于4月21日至4月24日缴纳第二阶段考核费,并于2015年4月25日参加第二阶段面试(普高)或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中职)。
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第一阶段报考费的缴费方式
1.第一阶段考核缴费时间:2015年4月4日—4月12日
2.缴费标准: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均为75元/人。
3.缴费方法(分集体缴费和个人缴费两种):
(1)集体缴费。建议以学校为单位缴费: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收取,再由学校通过银行柜台人工转账方式转入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账号,转账时必须在汇款单用途处填写中学完整名称及报考人数),转账完成后将《银行汇款回执单》和《缴费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一起发到电子邮箱1262003316@qq.com,统一缴费的考生个人无需上传缴费回执单。
(2)考生个人缴费:考生必须通过银行柜台人工转账方式转入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账户(此账户为对公账户不可以通过柜员机或网络转账),缴费完成后将银行汇款回单(原件)扫描或电子照片形式,登陆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点击“缴费回执” 菜单,按要求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上传到报名系统上,操作方法与上传考生相片一致。(考生切记:在银行汇款回执单上写明“考生姓名”和“报考专业”)
(3)缴费账号户名: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44001780041052500087
开户银行:建行中山朗晴轩支行
(4)第一阶段报考费一律不收取现金。
(5)不按时缴纳报考费用的考生,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不予打印《考试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7日。
(二) 第二阶段考核费的缴费方式
1.第二阶段考核费的缴费时间: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普高及中职考生请于4月21日至4月24日缴纳第二阶段考核费、
2.缴费标准:普通高中考生40元/人(面试);中职考生115元/人(包括专业理论45元/人和专业技能70元/人)。
3.缴费方法
考生必须通过银行柜台人工转账方式转入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账户(此账户为对公账户不可以通过柜员机或网络转账)。考生切记缴费完成后妥善保管好银行汇款回执单(原件)并在上面写明 “考生姓名”和“报考专业”。考生于4月25日考试前半小时将回执单(原件)交给负责的老师审核签字确认。第二阶段考核费一律不收取现金。
4.考生考前等候及收取回执单的具体地点:
(1)普通高中考生面试前等候区和上交缴费回执单的地点
招生专业 |
面试前等候区和上交缴费回执单的地点 |
电梯维护与管理 |
教学主楼(B栋)阶梯一、二室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
电子商务 |
教学主楼(A栋)讲学厅 |
会计 |
|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
第二教学楼(E栋)考生所在试室门前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第二教学楼(E栋)考生所在试室门前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第二教学楼(E栋)考生所在试室门前 |
服装设计 |
实习楼(S栋)五楼考生所在试室门前 |
灯具设计与工艺专业 |
第二教学楼(E栋)考生所在试室门前 |
(2)中职考生上交第二阶段考核缴费回执单的地点为第二教学楼(E栋)考生所在试室门前。
二、考试具体时间
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时长 |
总分 |
地点 |
备注 |
|
普高 |
综合文化考试 |
4月18日 13:00-15:30 |
150分钟 |
200 |
考试地点请查阅准考证 |
|
面试 |
4月25日 9:00-12:00 |
各专业不同 |
100 |
按考生准考证的顺序依次进行 |
||
中职 |
综合文化考试 |
4月18日 13:00-14:30 |
90分钟 |
200 |
|
|
专业理论考试 |
4月25日 9:00-10:00 |
60分钟 |
150 |
|
||
专业技能考核 |
4月25日 10:30-12:30 |
各专业不同 |
150 |
|
其他时间安排:
1. 4月18日8:00-12:00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在A栋讲学厅。普通高中考生必须携带全部学业水平成绩单(美术生携带学业水平成绩单和美术联考成绩单)原件;中职考生必须携带全部技能证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未进行资料核对者,不能参加考试。
2. 4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或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咨询电话:0760-88368009、88368006
附件: 2015年自主招生缴费学生名单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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