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 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类型为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三)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2号)执行。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为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招生计划为50人。
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二级学院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学费(元/学年) |
1 |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 |
医疗器械学院 |
50 |
3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6000 |
(二)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招生专业为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化妆品技术与管理、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共三个专业,招生计划为150人。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二级学院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学费(元/学年) |
1 |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
制药工程学院 |
50 |
3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6000 |
2 |
化妆品技术与管理 |
化妆品与艺术设计学院 |
50 |
3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6000 |
3 |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 |
医疗器械学院 |
50 |
3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6000 |
汇总 |
150 |
(三)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合作企业(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职员工招生的现代学徒制专业为康复治疗技术,招生计划为50人。
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二级学院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学费 (元/学年) |
备注 |
1 |
康复治疗技术 |
中医保健学院 |
50 |
2 |
为合作企业(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职员工; 同时,必须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或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6000 |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
汇总 |
50 |
每位考生填报一个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属于同一专业大类,如专业大类不符,审核将不予通过。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技能证书要求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及对应技能证书一览表(面向中职毕业生)》。
自主招生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如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报一个专业。
②新生录取后,不能申请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
③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注意部分专业的身体限制条件。详细请参照我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三、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1. 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5年3月15日至3月28日登陆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得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号,并通过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手工制作填写无效)。报名材料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初审后,原则上由所在学校、单位统一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报送。考生所在学校须认真核验本校所有考生的身份证、技能证书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并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未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通过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应届毕业生经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②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③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
④中职毕业生提供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内容应包含:封面、证书等级、发证机构、成绩、照片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⑤ 高中毕业生需要提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⑥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在同一页上,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⑦本人大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同底,每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名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报名号);
⑧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符合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须提供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两项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好。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原则上报名材料统一由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派专人(或委派学生)寄或送到我校招生办,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4月3日中午12点前,待确认),考生也可以在学校规定时间来我校确认报名时提交报名材料。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2. 考试费用及收费方式
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考试科目 |
收费标准 |
4月18日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 (考试科目内容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 |
85元 (文化考试每科40元,理论考试45元) |
4月18日 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
|
4月18日 综合素质测评(面试) |
40元 |
4月19日 专业技能考核 |
按各专业标准进行收取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专业90元;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专业130元;化妆品技术与管理专业130元;康复治疗技术70元。 |
四、考核办法
自主招生根据考生生源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满分值为100 分。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1.综合文化考试的笔试全省统一于4月18日进行,考场设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内。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考试以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侧重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综合考试成绩满分200分。
2.4月18日下午,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等相关测评。综合素质测评(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1.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全省统一于4月18日进行,考场设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校内。
2.4月19日,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三)免试优录、免“技能证书”条件
免试优录、免“技能证书”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广东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可免“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四)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五、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录取总分=综合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成绩。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提出入选考生名单,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
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六、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七、学生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15日前,招生宣传。
2.2015年3月15日-3月28日,接受网上报名,登录自主招生专栏网查询填报材料审核情况,并寄或送相关材料复印件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3日中午12点)。
注: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8日—3月22日,详情直接咨询所就读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3.网上填报材料审核: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材料寄送:
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好。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高中负责部门,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原则上,报名材料统一由所在学校派专人(或委派学生)寄或送到我校招生办,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4月3日中午12点前),考生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报名时自己将报名材料带到确认报名现场,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5. 2015年3月28日-4月2日,考生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并缴费;
6. 2015年4月8日前,学院材料审查,网上公布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
7. 2015年4月14日-17日,学生登录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8. 2015年4月18日-19日,学生到我院考场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9. 2015年4月19日前,考生准备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体检资料于4月18-19日参加考试当天上交(没有体检结果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10. 2015年4月30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开始公示, 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11. 2015年5月下旬,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12.2015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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