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有“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清远市。清远市毗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清高速、京珠高速、京广铁路纵贯南北,京广高铁在市区设立清远站,距广州市中心仅60公里,交通便捷。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5〕9号)的精神,2015年我院已定为高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之一。院校代码:12958。现就我院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预告如下,自主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待省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 | 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 | 现代学徒制 | ||||||||
招生对象 | 学制 | 计划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计划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计划数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40 | ||||||||
护理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6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 | 100 | |||||
医疗美容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8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2 | 30 | |||||
学前教育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 | 80 | ||||||||
物业管理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40 | ||||||||
家政服务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100 | ||||||||
旅游管理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 | 5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2 | 3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 | 36 |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 | 36 | ||||||||
材料工程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3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 | 36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2 | 4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 | 34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 | 30 | ||||||||
材料工程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2 | 70 | ||||||||
音乐表演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2 | 30 | ||||||||
农业技术与管理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2 | 100 |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三)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2号)执行。
三、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生源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一)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可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二)综合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18日进行,考生在所报考的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参加考试。4月24日前,各招生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要求的考生名单。综合文化考试可由招生院校实行联考或单考的考试形式。4月26日前由招生院校对综合文化考试入围考生进行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由各院校负责。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形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各招生院校根据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计算总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明确通知考生。5月1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四、建立全面、综合、多元评价的录取模式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五、工作进程及安排
2015年2月下旬,各招生院校上报自主招生章程,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2015年3月上旬,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5年3月18日-22日,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015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高职院校;
2015年4月上旬-中旬,招生院校发放准考证;
2015年4月18日,招生院校组织综合文化考试,4月26日前招生院校组织学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2015年5月10前,招生院校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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