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5〕9号)精神,我校2015年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为保证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待省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向社会公布。考试大纲也将于3月10日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敬请考生留意。)
一、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3713
学校地址:(校本部)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邮政编码:519090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隶属单位:珠海市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 (元/年) | 招生对象 | 科类 |
市场营销(汽车营销方向) | 3 | 20 | 4500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文科、理科 |
2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中职生 |
备注: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自主招生考生正式录取后,不给予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报。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
2.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必须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5〕61号)要求进行高考报名。
3.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专业及技能证书要求对应表(详见“招生章程”,待公布)
(三)报考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5日至3月30日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预报名成功后并邮寄纸质报考材料。
3.考生凭2015年高考准考证号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输入个人报名详细信息,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照片(最好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信息不完整视作报名不成功。
4.每个考生可以报考1个专业志愿。
5.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我校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通过网上初审合格的考生必须向我校提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所在各中学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没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6.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①网上打印的《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②《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⑤考生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⑥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7.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①网上打印的《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②《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⑤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⑥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8.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9.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正常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四、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上旬 | 制定招生方案及章程 |
3月10日至3月20日 | 招生宣传发动报考工作 |
3月15日至3月20日 | 未高考报考的考生进行高考补报名工作 |
3月15日至3月30日 | 考生在我校网上预报名并邮寄报考材料 |
4月1日至4月5日 | 我校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
4月11日 | 公布参加考试考生名单 |
4月11日至4月14日 | 考场安排工作 |
4月15日至4月17日 | 考生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
4月18日 | 笔试工作 |
4月19日 | 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工作 |
5月10日前 | 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
5月20日前 |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
五、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市场营销(汽车营销方向)专业4500元/学年。
住宿费:一级公寓每生每年1200元;二级公寓(Ⅰ)每生每年850元;二级公寓(Ⅱ)每生每年750元;二级公寓(Ⅲ)每生每年600元。
六、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设置奖、助学金制度,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专门管理机构,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服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我校已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协议,按国家资助政策协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七、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253066
传真:0756-7253616
电子邮箱:zhcpt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zhcpt.net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hcpt.edu.cn/web/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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