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自主招生考试
考 生 守 则
一、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丢失者请带上户口簿)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开始考试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始考试30分钟内,不得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得交卷出场。
三、考生须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作答,开考后不得传借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在开考前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字迹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
六、开考铃响之前,不得答题;考试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指令;考试结束铃响,不得继续答题。
七、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严禁抄袭,严禁窥视他人答题或交换试卷;考场内禁止吸烟。
九、开考30分钟后交卷的考生,必须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
十、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考生交卷后,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一、不得抄题、抄答案,不得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考生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监考人员。
十三、本考生守则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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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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