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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原属于广铁集团,后转交给广州市政府管理,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培养轨道交通、铁路等特有专业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待批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合作单位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5〕9号)并结合学校与合作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43

第五条  学校本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邮政编码:510430;

花都工学结合示范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园区爱民路粤宝丽工业园,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自主招生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命题、综合文化考试、技能考核、面试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企业代表(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审核、上报与录取等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自主招生监督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督和审查。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计划招生总数440人:面向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共265人(含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计划50人),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共175人(含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计划2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见学校招生简章。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正式录取后,学校不予调整专业。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六条 自主招生报考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2号)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对应的中职专业、技能证书及证书要求对应表如下:

 

招生专业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对应可报考技能证书(只要有其中一种即可) 专业要求及

特殊说明

 

动漫设计与制作

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图形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平面设计、动画制作、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电子、机械、电气类等相关专业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资格证书、图像制作员、网络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电子线路辅助、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PS(图像处理)、局域网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图形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平面设计、动画制作、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电子、机械、电气类等相关专业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资格证书、图像制作员、网络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电子线路辅助、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PS(图像处理)、局域网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图形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平面设计、动画制作、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电子、机械、电气类等相关专业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资格证书、图像制作员、网络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电子线路辅助、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PS(图像处理)、局域网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操作员、维护电工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电工、电子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与广州合立正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开展现代学徒制办学,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
涉外旅游 旅游服务与管理、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旅游英语/旅游日语/旅游汉语…)、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旅行社经验管理、旅游艺术、旅游航空服务、康体旅游、休闲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工商管理、文秘、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等旅游、酒店、商贸、外语类相关专业 导游员、餐厅服务员、客服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饮服务员、康乐服务员、调酒师、茶艺师、咖啡师、收银员、秘书、文秘、电子商务员、营销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会计电算化员、导游、展览讲解员、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操作员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旅游、会计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物流管理 计算机应用、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计算机网络、电子技术应用、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物流服务与管理、铁道运输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英语、工商管理、文秘、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等物流、商贸类相关专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员、物流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操作员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会计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六章  考核办法及考试范围

第十八条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 分。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采用实操和面试方式。

第十九条  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确定:参加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生,按专业和考生类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名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普高类按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类按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按照普高类、中职类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普高考生测试总分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中职考生测试总分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自主招生旨在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考生,若某一专业生源不足,学校可将未完成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质量优秀的专业。

第二十三条  在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延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院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自主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最终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采取招生即招工方式进行,考生录取后即与合作企业签订学徒制人才培养协议,且备学生和学徒双重身份。

第二十五条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第八章  现代学徒制

   第二十六条  我校2015年在电气化铁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二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第二十七条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大幅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服务地方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开放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了更大的空间、赢得了更多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其鲜明特点是: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

第二十八条  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

1.学校与合作企(行)业联合招生,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

2.校企双方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施校企共同管理与学业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获全日制文凭。

第二十九条 现代学徒制按生源类型分别参照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

报考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经学院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的学徒制人才培养协议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具备学生与企业学徒双重身份。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 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驾驶方向)专业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9,不招色盲考生;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因用人单位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驾驶方向)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70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请女生及不符合身高、色觉要求的男生慎重报考;在电气化铁道技术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请女生及不符合身高、色觉要求的男生慎重报考;因用人单位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招聘中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 ,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请不符合身高及色觉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二条  经学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组织保障

第三十四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主要院领导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校学生处、教务处和纪检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我院将认真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传发动、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并利用网上报名系统开展自主招生的网上报名工作。

 

第三十五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徒制招生专业实行“学校与合作单位共同组织考试考核,校企联合自主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自觉接受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加大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我校将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资源做好2015年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通过自主招生信息网,将我院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予以公示,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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