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粤招办普〔2014〕48号
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我省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在教育部新生注册系统上顺利注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新生的报到注册与注销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新生的报到注册与不报到新生的电子档案注销工作。新生录取信息是学籍管理、学历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招生数据准确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录取新生的材料查验及不报到新生的电子档案注销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信息的完整与准确。要认真做好报到新生的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录取新生携带纸质档案主要内容须与从省招生办下载的电子档案相一致,特别是考生身份证号码、姓名、照片必须相一致,否则,不得予以注册;要认真查核不报到新生的注销名单,严格防止已报到新生被误注销的情况发生。各高校,尤其是近年来发生过误注销问题的高校,一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注销复核工作。已注销的新生,省招生办一律不予向教育部上报录取数据,注销错的责任由院校承担,并由院校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二)按时完成录取新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各高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的“导出数据”功能获取新生的电子档案,与新生报到时所提供的有关档案材料相核对,认真做好2014年普通高考入学新生报到材料的查验工作,严防冒名顶替入学情况发生。
(三)按时完成不报到新生的电子档案注销工作。各高校在注销工作开展前,要认真总结以往注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院系有关的协助人员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操作人、复核人的责任,杜绝误注销情况出现。凡不如实办理注销工作的院校,将不予下达或减少该校2015年在粤招生预录计划。
(四)做好2014年应征入伍新生入学资格保留工作。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高校根据批准入伍的县级征兵办公室提供的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今年九月中旬,省招生办将会同省征兵办,将2014年应征入伍新生名单反馈给有关高校,高校对这部分新生应不予注销电子档案。如有应征入伍新生被误注销,高校应在9月30日前办理恢复新生录取资格手续。
(五)按时完成新生复查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明确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内容的意见》(教学函〔2014〕2号)要求,高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通过对报名表、新生录取名册、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含艺术考试、体育考试)、录取通知书、高中档案、照片、身份证件等材料的审核、对比、检测等多种方式,认真核实新生入学资格和相关信息。
二、2014年普通高考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注销工作方式及流程
(一)注销方式
凡被广东各高校录取的2014年普通高考及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高职类不报到新生,由各高校使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发放的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进行不报到新生注销工作,登录方式与录取系统相同。
(二)注销工作流程
1.对逾期不报到的新生,各高校应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考生进行确认。对于确实无法联系上的不报到新生,应记录有关情况造册备查。
2.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进入“档案管理”的“指定考生注销”功能菜单,严格按照如下工作程序进行:①在系统上分录取批次、计划类别录入不报到新生的考生号,录入过程中要认真核对考生姓名、录取专业;②录入完成后按“保存”按钮进行暂存;③按“打印”按钮打印出需注销的新生名单清单进行再次核对;④注销名单核对无误后,使用系统的“提交”按钮向省招生办提交注销。
3.在网上注销工作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分录取批次、科类打印出各高校的注销新生名册(格式与录取名册相同),并根据此注销名册注销原录取名册上的考生,注销名册与原录取名册一并存档备查。
4.各高等院校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公章与录取名册原件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办理不报到新生的录取名册注销手续。
(三)时间安排
1.广东省各高校网上注销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的时间为9月22日-23日。各高校必须于9月23日17:00前完成未经高校同意而逾期不报到的新生注销手续。9月23日17:00后省招生办将关闭系统。
2.9月24日,部、省属高校与市属高校办理不报到新生录取名册注销工作及注销名册的盖章备案工作;9月25、26日,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办理不报到新生录取名册注销工作及注销名册的盖章备案工作。注销名册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打印。
3.10月初省招生办将汇总“2014年各高校录取新生信息库”、“2014年各高校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信息库”报教育部备案,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注销工作的技术咨询):020-38627916,020-38627912。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注销录取的备案):020-38627836,020-38627831。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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