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术科考试须知-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一、参加术科考试考生于2015年4月12日上午8时携带考试材料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教学大楼2楼考生接待处审核材料。
携带材料如下:1.术科考试登记表(11日下午在考场一楼领取并填写好,贴小一寸彩色近照1张);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3.准考证。
其中准考证号、姓名须与考生本人准考证信息相符;联系电话必须是本人家庭固定电话或家长移动电话,以保证录取时能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不参加术科考试者不能参与艺术类专业录取。
二、考生材料审核完毕后进入候考室准备考试,按秩序在引领人员的带领下进入考场,上午8:30开始考试,下午2:30开始考试。考生家属请在教学楼205教室休息。
三、音乐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加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须自备;美术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须自带画夹(或画板)、铅笔、小刀、橡皮等绘画用品。
四、考试内容:
1.音乐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②专项基础:A:自选歌一曲;B: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
2.美术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
②专项基础:A:人物速写(20分钟);B: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10日
让每位中专生都能考上大学;考更高的分,选更好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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