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拟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关于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拟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各考生: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志愿与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确定我校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现进行公示。
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染整技术专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成绩总分=综合文化笔试+面试。
2.艺术设计专业根据粤教考函[2016]2号文件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毕业生美术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195分,考试成绩总分=综合文化笔试+面试,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拟录取 人数 |
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50 |
164 |
应用化工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20 |
158 |
染整技术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7 |
170 |
艺术设计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10 |
美术术科分数线:195 文化科分数线:145 |
3.公示时间从2016年4月28日至5月4日止。考生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我校招生办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咨询部门: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3725908
传真电话:0750-3725908
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被录取的考生,根据粤教考函[2016]2号文件精神,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请拟录取的考生于4月30日前按招生方案的要求交齐相关的纸质资料(尤其是体检表),以便我们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点击浏览)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16年4月28日
让每位中专生都能考上大学;考更高的分,选更好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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