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初审公告-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自主招生初审公告
我校自主招生初审阶段基本完成,请各位考生上系统打印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资料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普通高中 毕业生 |
1 |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2016年江门职业技术学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加盖学生所在学校公章) |
必需 |
2 |
《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加盖学生所在学校公章)(复印件) |
必需 |
3 |
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 |
必需 |
4 |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笔试和面试时要验证身份证原件) |
必需 |
5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
必需 |
6 |
应届高中生须提供在校生证明;往届高中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
必需 |
7 |
高考体检表(4月30日前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必需 |
8 |
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
报考艺术专业必需 |
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请于3月25日前寄送材料至我校招生办(为防止报名资料遗失,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逾期不再办理。
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529090
联系电话:0750-3725289、3725908
收件人:陈老师、欧阳老师
二、收费标准:
专业 |
收费标准(元/人) |
合计(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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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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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
120 |
80 |
200 |
染整技术 |
120 |
80 |
200 |
应用化工技术 |
120 |
80 |
200 |
艺术设计 |
120 |
80 |
200 |
收费依据:粤价函〔2010〕79号、粤价函〔2003〕63号、粤价函〔2003〕12号
三、报名收费方式和时间:
1.交费方式:现场交费和银行汇款两种方式,若采用银行汇款的,请将汇款单以图片的形式上传到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或传真到我办,以便我们核对交费情况及打印发票。上传汇款单时间为3月29日前。
(1)个人汇款:
请在汇款单上的备注栏上注明:(A)报名顺序号,(B)本人姓名。
(2)学校统一汇款:
请在汇款用途上注明: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费,并注明报名人数,并将报名学生姓名传真至我办。学校统一汇款的统一开发票。
(3)银行账户:
开户名: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4400167010105168833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营业部
2.交费截止时间: 2016年3月25日前。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交考试费用的,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四、领取准考证
4月8日凭交费回执和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无效。
让每位中专生都能考上大学;考更高的分,选更好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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